2016年11月17日,厦门莲花医院通过福建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复核评审,获批开展6大类79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10月10日,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厦门市卫生监督所联合组织评审专家团对厦门莲花医院申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进行了现场评审验收。评审团专家核查了台账资料,仔细查看了现场,并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和笔试。最终,莲花医院成功通过验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危害呈不断上升趋势,职业健康检查任务日益繁重。为更好地承担职业健康体检任务,今年以来市厦门莲花医院依托原有的健康体检基础和优势,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福建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的具体要求,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设施配套,全力创建省级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这是厦门市7家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复评之一。下一阶段,该院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尽早承担区域内企业和广大就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经省卫计委批准,厦门莲花医院可承担接触以下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检查:接触粉尘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接触化学毒物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接触物理因素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接触微生物因素类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接触放射类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从事微波、视频作业、高原作业、航空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肝炎病防治工作、结核病防治工作、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