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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参保人省外看病就地报销政策

时间:2016-07-29 浏览:

  2016年7月起,厦门医保参保人到外省去就医,北京、上海、广州、南昌、杭州、南京可以一站式结算; 至此,厦门医保参保人省外看病就地报销试点城市增加至6个,试点医院增加至32家。

  以前,厦门医保参保人如果需要到省外就医,必须遵循“外出报备申请、先垫付后返厦报销”的传统模式,参保人员面临垫付资金压力大、报销费用周期长、往返奔波费时费钱等一系列问题。

  但有了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制度以后,参保人只要先报备,且住院医院是试点医院,就可以在就医地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在试点城市非试点医院看病,也可以在当地实现一站式受理。

  一、结算方式:

  1.试点医院一站式结算:指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住院部就医,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由商保公司与试点医院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均无需返厦报销。

  2.平安养老险柜面一站式受理:指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门诊治疗或在试点地区非试点医院就医,在试点地区向平安服务网点递交相关就诊材料,由平安公司负责对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并将报销金额直接转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到非试点城市就医这样报销:

  1、对于不在北京、上海、广州、南昌、杭州、南京就诊的省外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请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A厅11号窗口受理。厦门市社会医疗保险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申请专线电话为4008100186。

  2、需要提醒的是,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出发前需由厦门三级以上医院医生帮忙申请报备,不用到社保柜台办理报备手续。而异地工作、异地安置的参保人,需要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A厅办理报备手续。申报试点地区试点医院就诊患者,一定要在入院后拨打客户服务专线4008100186告知入院相关信息。

  三、申报材料:

  1、试点医院结算申办材料: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并填写“厦门市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就医一站式结算申请登记表”。 2、平安养老保险柜面申办材料:临床就诊发票原件及对应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签名确认、非信用卡)及填写理赔申请书和异地受理登记表。 3、参保人已故者结算申办材料:居民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所有受益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所有受益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受益人(或被授权人)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四、流程图